条款和条件
第一条定义
就这些条款和条件而言,以下大写定义具有以下含义:
A。文件:客户提供给承包商的所有信息或数据;承包商在执行转让/协议的过程中产生或收集的所有数据;以及与转让的执行或完成有关的所有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存储在(非)重要数据载体上,也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与第三方一起存放;
B。雇员:为承包商工作或与承包商有联系的自然人,无论是否根据劳动合同订立;
C。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承包商同意对客户进行某些活动;
D。客户:已将合同分配给承包商进行工作的自然人或法人;
E。承包商:已接受转让的法人(在本例中为Chinese Koks B.V.(中国厨师管理公司))。所有转让仅由法人接受和执行,而不是由单个雇员或代表单个雇员执行,即使客户已明确或默认授予某项转让以期由某个雇员或某些雇员执行。荷兰民法第7章第404条、第7章第407条第2款和第7章第409条被明确排除;
F。活动:承包商已代表客户执行的所有活动和活动——已被分配给承包商且已被承包商接受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承包商的所有活动和运营。
第2条。适用性
1.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无论名称如何,承包商承诺/将承诺为客户执行工作的所有要约、报价、转让、法律关系和协议,以及随之而来的承包商的所有工作。
2.对转让和/或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的偏离和补充,只有在经如(书面)协议或(进一步的)订单确认等书面形式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
3.如果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条件与订单确认中的条件相背离,则订单确认中包含的条件适用于该矛盾。
4.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也适用于任何其他或后续任务。
5.承包商特此明确拒绝客户通用条款和条件的适用性。
6.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也可以由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代表承包商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引用,无论是否基于雇佣合同进行。
第3条。客户信息
1.客户有义务以所需的形式,及时的方式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认为必要的所有文件,以正确执行转让。由承包商定义什么是及时、期望的形式和期望的方式。
2.客户保证其提供的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即使这些文件来自第三方,除非转让的性质另有规定。
3.客户赔偿承包商因文件不正确或不完整而造成的损坏。
4.由于客户未能及时,正确地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文件,承包商产生的额外费用和额外工作时间,由客户承担费用和风险。
5.如果承包商通过电子方式从客户(或代表客户)向第三方传输信息,则客户将被视为签署并发送相关信息的一方。
6.承包商有权中止转让,直到客户履行了第一段所述的义务。
第4条。转让的执行
1.承包商将尽其最大能力并适当遵守适用的法律和(专业)法规来执行转让。
2.承包商确定执行转让的方式以及由哪位(些)雇员执行。
3.承包商有权要求由承包商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工作。
4.承包商接受的每项转让均有应尽力而为的义务。 承包商对未取得的成果概不负责。 承包商仅对因执行转让时的疏忽和不胜任而导致的执行转让中的失误承担责任。
文章。 5.(专业)规定
1.客户充分配合适用(专业)法规对承包商产生的义务。
2.承包商将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护来自客户的个人数据和其他机密信息。承包商将告知员工和第三方有关信息的保密性质。承包商会根据适用的(国际)国内法律和(专业)法规对个人数据进行保护,以处理个人数据。
3客户知道,在某些情况下,承包商有义务根据(国际)国内法律或(专业)法规披露客户的机密信息。
4.承包商不承担因承包商遵守适用的法律和(专业)法规而对客户造成的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5.各方将本条款规定的义务强加给他们所雇用的第三方。
第6条知识产权
1.承包商履行转让不包括转让属于承包商的知识产权。在转让过程中产生或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承包商。
2.明确禁止客户复制,披露或利用承包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依赖的产品,或承包商所获得的使用权所依据的知识产权所依赖的产品。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程序、系统设计、工作方法、建议、(模型)合同、报告、模板、宏和其他精神产品。
3.未经承包商的事先书面许可,客户不得将第二段所述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如果客户希望就承包商的工作取得专家意见,则此规定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应将其根据本条承担的义务强加给其雇用的第三方。
第7条不可抗力
1.如果由于BW第6章第75条所指的不可抗力双方不能及时或适当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该等义务将暂停履行,直到双方仍然能够以商定的方式履行它们。
2.如果发生第一款所述的情况,则当事各方有权立即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协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生效,但无权获得任何赔偿。
3.如果承包商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已经部分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则承包商有权就临时完成的工作单独开具发票,并且客户必须支付发票,就好像涉及单独的交易一样。
第8条费用和成本
1.承包商所进行的活动将根据所花费的时间和产生的成本向客户收取费用,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例如支付固定价格。费用的支付不取决于工作的结果,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活动的旅行时间和住宿费用将另行收取。
2.除费用外,承包商产生的费用和承包商聘用的第三方发票将向客户收取。
3.承包商有权要求客户支付预付款。未(及时)支付预付款可能是承包商(暂时)中止活动的原因。
4.如果在协议订立之后,但在转让完全执行之前,费用或价格发生变化,则承包商有权调整约定的费率,除非另有明确约定。
5.如果法律有此要求,则将对客户欠承包商的所有金额分别收取流转税。
第九条付款
1.客户必须在执行转让之前付款给承包商,而除非另有协议,否则客户无权获得任何扣减,折扣,延缓或抵销。付款日是将欠款记入承包商帐户的当日。
2.如果客户未在第一款所述的期限内付款,则客户将因法律而违约,承包商有权自该日起收取法定(商业)利息。
3.如果客户未在第一款提及的期限内付款,则客户有义务偿还承包商实际发生的所有司法和法外(收费)费用。所发生费用的偿还不限于法院下令的任何费用。
4.如果是共同转让,则客户应对发票金额,利息和所欠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5.如果承包商认为客户的财务状况或付款行为有理由,或者客户未能在为此目的设定的付款期限内支付预付款或发票,则承包商为有权要求客户立即以承包商确定的形式提供(附加)保证金。如果客户未能提供所需的担保,则承包商有权在不损害其其他权利的情况下立即中止该协议的进一步执行,并且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客户欠承包商的一切款项都应立即到期支付。
第10条期限
1.如果客户与承包商之间商定了必须执行转让的期限/日期,并且客户未能:(a)预付款-如果已同意-或(b)及时完成必要的文件 ,以所需的方式和形式,然后客户和承包商将咨询必须执行转让的新期限/日期。
2.只有在客户和承包商之间签订(书面)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必须完成工作的期限才能被视为严格的期限。
第11条责任和免责声明
1.由于客户没有向承包商提供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文件,或者由于未按时交付而对承包商造成的损害,承包商概不负责。
2.承包商对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利润损失、节余损失、由于业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未按时或不当履行义务而造成的其他间接损失或间接损害。
3.客户有义务采取限制损害赔偿措施。承包商有权通过修复或改进所进行的工作来消除或限制损坏。
4.由于客户未向承包商提供任何,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文件而造成的损害,客户应向承包商赔偿第三方的索赔。
5.客户赔偿承包商因第三方(包括承包商的雇员和承包商雇用的第三方)因执行转让而遭受损害的索赔,该损害是由于客户的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的,或其公司或组织的不安全情况所造成的。
6.本条第1至第5款的规定涉及承包商对客户的合同和非合同责任。
第十二条终止
1.客户和承包商可以在不遵守通知期限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临时)立即终止协议,而不会通过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协议在转让完成之前终止,则客户将按照承包商的工作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2.如果客户继续(临时)取消合同,则承包商有权要求赔偿在其已经发生并被视为合理的占用损失,承包商有权就已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因取消第三方聘用而产生的费用(例如,除其他外,与分包有关的任何费用)获得赔偿。
3.如果承包商继续(临时)终止合同,在将工作移交给第三方时,客户有权得到承包商的配合,除非客户存在故意或轻率行为,导致承包商有义务取消合同。本款规定的合作权的条件是,客户已支付了所有未偿还预付款或所有发票。
第十三条暂停权
1.在仔细权衡利益后,承包商有权暂停履行其所有义务,包括向客户或第三方交付文件或其他货物,直到客户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已全额支付。
2.第一段不适用于承包商未(尚未)处理的客户文件。
第十四条有效期
除非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另有规定,否则无论出于何种有关承包商工作表现相关的原因,客户的求偿权和其他权力自客户得知或可以合理知道这些权利和权力的存在之日起一年后失效。这一条款无法向处理投诉的相关部门和/或仲裁委员会提出投诉。
第十五条电子通信
1.在执行转让期间,客户和承包商可以通过电子方式相互通信和/或使用电子存储(例如云应用)。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各方可以假定,经正确地址发送的传真、电子邮件(包括通过互联网发送的电子邮件)和语音邮件信息,无论其是否包含与转让有关的机密信息或文件,均已被反复接受。另一方使用或接受的其他通信方式也是如此。
2.对于使用电子通信方式、网络、应用程序、电子存储或其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损坏)可能引起的损害,客户和承包商互不承担责任;由于第三方电子通信、遗漏、失真、拦截,或由于用于发送、接收和处理电子通信的软件/设备,及由于病毒的传播、电信网络或电子通信所需其他方式的故障或功能不正常——除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除外,而造成的未交付或延迟交付,客户和承包商互不承担责任。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承包商在与第三方联系时对此的使用。
3.委托人和承包商均应做或不做他们可能合理预期的所有事情,以防止发生上述风险。
4.从发送者的计算机系统中提取的数据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发送者发送的电子通信(的内容),直到接收者提供相反的信息为止。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
1.客户将不会临时或间接、直接或间接、或代表客户直接或间接,雇用或接近参与转让执行的任何雇员加入客户,无论是否以雇员身份在协议期限或其任何延长期间以及此后的36个月内工作。
2.转让中明确或就其性质必须在转让期满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在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包括第6、8、9、11、16条第2款和 17。
第十七条适用的法律和法庭的选择
1.本协议受荷兰法律管辖。
2.所有争议将由承包商所在地区的主管法院解决。
3.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不影响客户选择向争议委员会提出争议和/或向承包商本身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修正条款无效
1.如果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或相关转让/协议的任何规定由于任何法规、法院判决或其他原因而应全部或部分无效和/或无效和/或不可执行,则对这些通用条款和条件的所有其他规定或相关转让/协议的有效性不造成任何影响。
2.如果在法律上不能就转让中的任何条款或转让中的部分条款援引任何条款,则转让的其余部分将继续有效,但前提是,不能被援引的那部分条款应被视为已采用某种方式进行了修改,以便提出上诉,据此尽可能保持当事各方关于原条款或原部分条款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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